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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新疆专业监管仓库:
为落实《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2028年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发改农价〔2026〕637号)》《自治区棉花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6年度新棉收购工作的通知》(新棉领发〔2026〕6号)》有关要求,规范做好2026年度监管棉花入库相关工作,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中国棉花棉纱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市场(交易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专业仓储监管棉花规范入库相关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各新疆专业监管仓库(以下简称监管仓库)要高度重视新疆专业监管棉花规范入库相关工作,深刻认识做好新疆棉花“专业仓储监管+在库公证检验”工作,对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政策有效实施以及新疆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要求,规范出入库流程,明确岗位责任,对出入库棉花公定重量的客观性、公正性、准确性负责。
二、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确保入库棉花公定重量检验过程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各监管仓库要主动防范入库棉花重量造假行为,加大检查力度,扩大排查范围,规范地磅使用和管理,防止过磅环节出现通过隐蔽手段添加与入库和运输无关的重物、隐藏人员等行为,防范入库棉花重量检验结果失真。
(一)地磅检定与日常比对要求。各监管仓库必须使用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校准合格的地磅,确保地磅在检定有效期内,并接受有关部门及交易市场(交易中心)开展的区域性地磅称重比对检查。使用两台(含两台)以上地磅的仓库需在每日入库工作开始前,完成地磅间称量数据比对,消除磅差隐患,做好记录。不得擅自对地磅进行违规改装改造。
(二)入库前检查与信息登记存档。各监管仓库要安排专人专岗,在仓库大门外对拟入库车辆进行检查,包括清点驾驶室人数并要求所有人员过磅前下车,确认车辆没有夹带条石、沙袋、水袋、钢板等各类与入库及运输无关的重物,确认入库棉花为加工完成72小时后棉花,且条码完整、唛头清晰,并安排司机将车辆携带的篷布、杂物等存放至指定临时区域。以上检查要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过磅称重要求及异常处置。过磅时,各监管仓库要与驻库检验机构做好沟通配合,检查时相互提醒,共同对车辆驾驶室、工具箱、杂物架等储物空间进行检查,仔细核对车辆装载棉包包数。同一车辆满载货物状态和空车状态的称重必须使用同一台地磅。过磅称重过程中要保持高度警觉,严格执行车辆顺序过磅、匀速上磅、平稳计重的要求,引导车辆直线平稳驶入磅体,坚决杜绝压磅冲磅、反复进退等违规操作;发现地磅异常或对数据存疑时,应立即停止入库手续办理,并及时向当地计量行政管理部门及交易市场(交易中心)报告。
(四)场地巡查与异常痕迹报告。棉花入库过磅后至棉花卸载完毕、空车过磅前的全程,禁止除司机外的其他人员上下车。各监管仓库要安排专人定期检查车辆行驶路线周边场地及公检作业场地,查看是否遗留碎石、条石、钢板等不属于仓库管理范围的重物,或存在沙土堆、大面积水迹等异常痕迹;发现上述情况,须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上报。
(五)配合检验及重量结果签字确认。各监管仓库须安排专人全程配合驻库检验机构公证检验过程,覆盖现场取样、整车过磅和棉花回潮率检测等所有在库公检环节,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后,在检验机构出具的相应批次棉花重量检验单上签字确认。凡监管仓库对承检机构出具的重量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拒绝在重量检验单上签字,并及时书面通知交易市场(交易中心),否则视为监管仓库认可承检机构出具的在库重量检验结果及其准确性。
(六)视频监控及录像保存追溯。各监管仓库大门进出双方向、地磅及周边区域、磅房内、扦样区、样品存放区须安装符合要求的监控摄像头,确保能够清晰查看过磅、棉花出入库和样品取存的整体情况;要调整好摄像头角度,确保过磅、检验、样品交接等关键环节纳入监控范围,无监控死角;要安排专人对监控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监控录像应当妥善保存,期限不少于3个月,确保视频完整、可有效追溯。
(七)高度重视检验样品的妥善保管。各监管仓库要设置独立且空间充足的棉花样品交接和存放区域,严格落实样品防潮、防火、防污染、防丢失等管理要求,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私自调换、藏匿或破坏样品。样品及其存放区域由纤检机构单独管理。
(八)严守公检工作底线。专业监管仓库不得干涉驻库机构公检工作过程,不得为争抢客户资源、增加入库量而参与或默许预约入库企业的造假行为;知晓入库企业以各种手段造成入库商品数据失真时,不得瞒报、谎报,严格依规完成入库货物核实确认工作,入库商品数据失真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棉包标识、标志、样品,对监管棉数量、重量、质量数据实施造假等情形。
三、完善出库流程,严格遵守出库各项规章制度
各监管仓库在办理棉花出库时要严格遵循有关制度,并仔细核验出库批次与提货单、出库流向信息登记、公路出疆核查单等单据信息是否一致,坚决杜绝违规出库行为发生。一是严格执行棉花出库过磅称重要求,妥善保留好整车过磅磅单等重量单据;二是做好出疆棉公路运输现场核查工作,须使用专用移动扫码设备开展核查工作并提交核查结果;三是认真开展出库流向信息登记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棉花出库后,仓库须在24小时内完成流向信息填报,对出疆的棉花要准确登记其车号、到站或目的地,对公路出疆的棉花还要检查与公路运输核查单信息保持一致,对疆内用棉须比对经系统审核通过的“疆内提货单”后,方可办理出库手续。
四、组织保障
交易市场(交易中心)将严格依据《新疆棉花专业监管仓库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做好监管仓库各项管理工作,记录监管仓库不良行为并核实、确认,及时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特此通知。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 中国棉花棉纱交易中心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