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疆棉花加工企业:
2024年度新棉即将上市。为有效解决棉花收购加工企业籽棉收购资金短缺问题,保障企业收购加工业务正常开展,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与有关银行合作,进一步加强业务创新,推出籽棉监管及质押服务业务,该业务模式下,合作银行为加工企业提供籽棉收购资金,交易市场受合作银行委托,对银行贷款形成的在厂籽棉及棉副产品实施规范监管。
申请参与籽棉监管及质押业务的棉花加工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或具有签订商务合同合法主体资格的签约方(如事业单位、获授权的分公司等),且须获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上一年度自治区或兵团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结果为C级(含)以上且本年度顺利通过自治区或兵团有关部门组织的公示,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信用记录良好,加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未列入自治区或兵团“诚信经营者黑名单”。
3.拟纳入监管的籽棉原则上包装方式需为“蛋卷棉”且须粘贴唯一的身份识别码。
4.自主经营或由国有企业承包经营。
5.按照交易市场有关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能实现与交易市场联网。
6.厂区内拥有存放籽棉、皮棉及棉副产品的固定区域(包含已向交易市场报备并经认定具备监管条件的临时存放区域),收购与加工在同一加工企业区域内完成。
7.同意提供股权质押。加工企业须根据不同的业务模式要求,将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等项下的土地或房屋通过他项权利备案的方式等值抵押给银行或交易市场。
8.加工企业股东、法人和实际控制人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9.其他交易市场或银行认为加工企业应满足的条件等。
交易市场将竭诚为参与籽棉监管及质押业务的棉花加工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有关棉花加工企业如有意向,可与交易市场各相关办事处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新疆办事处 赵 挺 139 5108 2395
西安办事处 任文杰 133 7950 7025
郑州办事处 纪宗月 135 1293 9497
济南办事处 赵良志 138 1088 0743
南京办事处 王兆荣 139 5209 6610
特此通知。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