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仓单过户”业务操作流程的通知(2019年第21号)
2019年12月18日 18:00

各交易商、指定交割(监管)仓库: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仓单登记+过户”业务推出以来,受到广大交易商的充分肯定和广泛欢迎。“仓单登记+过户”业务为明晰交易商在库棉花货权,方便办理供应链金融业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基于互联网的电子仓单系统操作简便且安全高效,已深得行业认可并被广泛使用。

  交易市场“仓单过户”业务是指交易市场对商品棉仓单项下的货权人进行变更以实现商品棉所有权转让的行为。“仓单过户”可以由交易商自行协商发起,也可以通过参与交易市场组织的交易交割后发起。为使“仓单过户”业务办理流程快捷、明晰,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的优势,交易市场在原有“仓单过户”线上业务办理操作流程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改进完善,现明确具体流程如下:

  一、交易商自行协商成交后形成的“仓单过户”业务

  交易商自行协商成交后形成的“仓单过户”业务(以下简称“自行约定仓单过户”业务)是指买卖双方交易商自行协商并就仓单过户达成一致意见后,提请交易市场将棉花仓单持有人由卖方交易商变更为买方交易商的一种业务模式。

  “自行约定仓单过户”业务具体线上操作流程为:

  1、卖方通过交易市场交易商自助管理系统提供加盖电子印章的《仓单过户确认单》(详见附件1),明确仓单所标注货物的货权变更日期和双方约定的包干费、仓储费等费用承担方式;

  2、买方在《仓单过户确认单》上加盖电子印章确认;

  3、存放货物的指定交割(监管)仓库确认货物存放安全并在《仓单过户确认单》上加盖电子印章;

  4、卖方在仓单对应栏目加盖电子印章进行背书确认转让;

  5、交易市场审核无误后变更仓单持有人。

  二、交易商参与交易市场商品棉交易交割后形成的“仓单过户”业务

  交易商参与交易市场商品棉交易交割后形成的“仓单过户”业务(以下简称“交易交割仓单过户”业务)是指买卖双方交易商通过参与交易市场组织的商品棉交易交割且交易市场确认交易真实有效后根据交易双方约定及委托,将棉花仓单持有人由卖方交易商变更为买方交易商的一种业务模式。

  “交易交割仓单过户”业务具体线上操作流程为:

  1、买卖双方交易商通过交易商自助管理系统向交易市场提供加盖电子印章的《商品棉购销合同》,合同中明确包干费、仓储费等费用的承担方式;

  2、交易市场审核并见证《商品棉购销合同》后,通知买方向交易市场支付货款;

  3、交易市场收到买方货款后,通知指定交割(监管)仓库确认货物存放安全并在《仓单过户确认单》(详见附件2)上加盖电子印章;

  4、卖方在仓单对应栏目加盖电子印章进行背书确认转让;

  5、交易市场审核无误后,向卖方支付货款,并变更仓单持有人。

  业务联系人:宋鑫 010-59338662、赵冬雪 010-59338624。

  特此通知。

  附件:

  1、《仓单过户确认单》(适用于“自行约定仓单过户”业务)

  1、《仓单过户确认单》(适用于“交易交割仓单过户”业务)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