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关于为新疆棉轮入储备棉提供综合服务的通知(2019年[轮入]第3号)
2019年12月06日 09:18

各交易商: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3号)精神,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3月31日将通过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 以公开竞价交易方式轮入部分新疆棉作为储备棉。为更好地满足轮入期间交易商在物流配送、融资等方面的需要,交易市场相应为交易商提供物流配送、融资等综合服务。

  一、物流配送

  1、提供物流配送服务。轮入新疆棉花从新疆仓库移至内地代储库,交易市场提供一站式“门到门”的物流配送服务,客户可根据自身交储情况,选择铁路、公路运输方式。

  2、提供物流增值服务。交易市场为客户开展代垫运费服务,客户在交易市场合作仓库只要有纳入监管的棉花,可以申请由交易市场代垫运费,以解决企业资金周转问题。

  3、全程保险。交易市场为客户提供“门到门”全覆盖保险服务,只出一份保险费用,保全程安全。具体费用标准为:铁路发运保险服务费实行阶段优惠,现执行标准为农发行、农信社、农行及其他商业银行监管的棉花费用为600元/车,普通商品棉为750元/车。公路发运执行原收费标准,服务费按10元/吨收取,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融资服务

  为解决企业资金周转问题,交易市场可以为交易商拟参与轮入的棉花提供融资服务,相关批次棉花存放地点须为中国棉花信息网公布的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指定交割(监管)仓库。具体质押比例及收费标准为:质押比例为货款总值的75-80%,融资成本按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服务费收取标准按《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仓单质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有轮入棉花参与融资服务需求的企业需开立监管账户,成交合同的账户信息需为监管账户。

  以上物流配送和融资服务业务请联系客服中心及各区域办事处业务负责人。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储备棉综合服务联系方式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