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获得新疆棉花专业监管仓库企业的公示
2019年04月11日 17:11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新疆办事处审核,认为阿拉尔市鹏宇棉花仓储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仓库符合新疆棉花专业监管仓库资格认定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获得新疆棉花专业监管仓库资格认定的企业存在异议,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新疆办事处

  0991-5827425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

  2019年4月11日